1、"九公开"办事。 中心实行审批部门(单位)、审批内容、 办事程序、审批依据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和审批责任人"九公开",让群众明白办事程序、申报材料、承诺时限、收费标准,既方便群众办事,又接受群众监督。 2、"六件"管理,对即办件、上报件、承诺件、联办件、补办件、退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。 3、"六制"办理。 (1)直接办理制。凡程序简便,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,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,当场办结。 (2)承诺办理制。需要审核、论证、召开听证会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,由窗口工作人员联系原单位进行审核或组织勘察,在承诺日内办结。 (3)联合办理制。涉及3个及以上部门的重大事项,实行由主办单位受理并牵头的联合办理制,目前暂实行涉及"五条龙"的项目的联合办理制。 (4)申报办理制。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,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,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,帮助办结。 (5)明确答复制。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不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,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明确答复。 (6)扎口收费制。所有进中心审批项目的收费,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。 |